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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报销单 报销简要说明

发布:2024-03-13 09:58:20

基金会财务报销简要说明

1.项目支出需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内容执行。

2.报销需规范填写《浙江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报销单》,准确填写大小写金额,附基金会抬头发票(空白处签名)、发票验证截图和其他相关材料(如采购清单、入库单、验收单、签领单、情况说明、差旅审批单等,附件标准参照学校财务报销要求),采购、入库、签领不能为同一人。

3.报销发票统一抬头:浙江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(税号):53330000A93377079C。

4.单笔支出1万元(含)—5万元(不含),须通过学校采购工作信息系统(数字资产服务大厅)提交采购申请,经费所在部门选择教育基金会,经费分管部门及负责人选择对应立项单位与项目负责人,采购、验收等环节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。

5.单笔支出3000元以下可使用教职工工资卡或公务卡结算报销;3000元及以上必须办理对公转账。转入教职工银行卡的,需在报销单清晰注明收款人姓名、工资卡卡号;对公转账的,需完整填写收款单位相关信息。

6.报销单据经项目经办人、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,交基金会秘书处登记(行政楼222 郑老师,联系电话:0571-85070032),再报送基金会财务处审核报销(行政楼113 程老师,联系电话:0571-85070891)。

7.单笔支出5万元及以上,或涉及固定资产购置、招投标、劳务费用等支出,请另行沟通。